3月3日,中国历史研究院于2月28日发布了一份重要文件——《关于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启事》(以下简称《启事》)。这一文件的发布,标志着学术界在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时迈出了坚实一步。
《启事》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出现为史学研究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为了更好地利用这一技术推动历史学的发展,同时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和科技伦理问题,构建人机协同的科研新秩序,中国历史研究院历史研究杂志社制定了以下规范:
1.本社期刊明确禁止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参与投稿署名。
2.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在投稿中的应用仅限于辅助研究环节,如语言润色、文献检索、数据整理与分析以及思路开拓等。
3.投稿者必须提供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相关情况说明,并签署承诺书。内容包括:工具的名称、开发者、版本等信息;工具在论文撰写中的具体用途,并标注生成内容;工具的使用记录,包括原始提示词与生成输出的对照;对生成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交叉验证的情况,以及是否取得第三方许可并致谢。
4.本社期刊不接受以下情形的投稿: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生成文章主体架构、核心观点和主要内容,改写既有研究成果;虚构或隐瞒工具使用情况;伪造或捏造文献、内容与数据。
5.作者需对论文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情况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与道德责任。本社保留长期追踪与审查的权利,将逐步建立完善的审查机制,包括采用专业检测系统、聘请技术专家外审等。若发现隐瞒或不如实提供工具使用情况,以及上述第四点相关行为,本社将视为违反学术诚信,有权采取退稿、撤稿、通报所在单位、10年内禁止发表文章等措施。如对本社声誉造成损失,本社将追究法律责任。
6.本社期刊将增设“人工智能与史学发展”专栏,通过笔谈、专题和案例研究等形式,探索人工智能对史学研究的推进作用,鼓励具有诚信、透明性和可解释性的“人+AI”研究新理论、新流程、新范式、新方法。
7.本规范适用于历史研究杂志社编辑出版的所有刊物,并将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进行调整。
8.本规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由中国历史研究院历史研究杂志社负责解释。
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于2019年1月3日,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的国家顶级研究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承担中国历史领域的研究工作,推进中国特色历史学学科建设,统筹指导全国历史研究,并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学术界和文学创作领域都面临着新的挑战。此前,创刊20年的《青春诗刊》已发文表示将对使用AI写作投稿的作者建立黑名单机制。这表明,无论在科学论文、史学研究还是文学创作领域,人们都在积极探索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变化,以维护学术诚信和创作的纯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