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复旦大学官方网站发布最新通知,该校针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AI工具的使用发布了一项试行规定。
该《规定》明确指出,AI工具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以下简称“GenAI”)和人工智能辅助工具(以下简称“AI辅助工具”)。
在获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并且确保AI工具的使用不会影响对学生创新能力的评估时,学生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使用AI工具:文献的搜集与整理、辅助创作图表类型的推荐与制图、非创新性方法的AI辅助、参考文献格式的整理。
然而,《规定》也明确禁止了AI工具在某些领域的使用,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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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使用AI工具进行研究方案的设计、创新性方法的设计、算法(模型)框架的搭建、毕业论文(设计)的结构设计、研究(设计)选题、研究(设计)的意义及创新性总结、研究假设的提出、数据分析、结果分析与讨论和结论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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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使用AI工具生成或修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原始数据、原创性或实验性的结果图片、图像和插图;严禁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文本、致谢或其他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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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使用AI工具进行语言润色和翻译;严禁答辩委员、评审专家使用任何AI工具对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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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涉及保密内容,严禁使用任何AI工具,严禁上传任何数据和图片到AI平台。
《规定》还强调,在使用AI工具时,学生必须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承诺书中详细披露所使用的AI工具的名称和版本号;使用的时间和具体用途;AI工具生成的内容或提供的建议;AI工具在论文中的具体应用部分,例如方法部分或文献综述部分;同时,必须保留AI工具处理前的相关重要材料,以便指导教师或评审专家对学生使用AI工具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询问。